为服务我省餐饮业健康发展,促进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打造A级餐饮企业品牌和知名度,助推餐饮企业提档升级,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市监餐饮字〔2019〕202号)等规定,2023年12月11日,省厅组成复核验收组,对长春市申报的2家公司进行现场静态复核。经复核,吉林省鑫鑫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金鹤食品有限公司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量化管理A级单位标准,现予以公示。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12月18日